一、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英语合格(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
6、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二)我院优质生源认定标准:
(1)所在院校为纳入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学生所在学科为化学化工及相关学科;
(2)所学专业为纳入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的学科(化学化工及相关学科);
(3)不属于“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的其它院校,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名次与上海交通大学化学或化工学科相当;
(4)其它普通高校生源,本科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0%,且在本科期间参与科研工作时间较长,并获得一定科研成果;或本科期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项;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也可认定为优质生源。
二、 申请类型
本科直博生(申报本科直博生的同学,须提前联系好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专业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三、 接收程序
1、 邮件报名: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ccezs@sjtu.edu.cn
邮件命名规则:
预推免报考+ (化学或化学工程与技术+报考导师姓名) +本人姓名
无需邮寄纸质报考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9月21日晚24:00
报名材料包括:
1)2023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附件)
2)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4)本科排名证明扫描件,需加盖院系公章
5)参加科研工作、获得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及其它获奖证明扫描件
通知复试:
① 学院初审
② 通过邮件通知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
③ 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时间:9月23日前
2、 复试安排
时间: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试统一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3、 复试流程
(1) PPT汇报,主要内容是介绍本科期间科研工作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5分钟左右
(2) 专家组针对PPT汇报内容进行提问——5分钟左右
(3) 专业知识考核,考生随机抽取若干个专业题目,进行作答——5分钟左右
(4) 英语口语及听力考查——主要侧重专业英语——5分钟左右
4、复试结果通知
时间:9月27日前
通知形式:①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②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四、录取原则
1、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2、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 ,点击“公开栏目-财务资产及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查阅。
六、学制
本科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尹老师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霞光楼113
邮编200240
电话:021-54745426
E-mail:sccezs@sjtu.edu.cn(疫情防控期间请以邮件方式进行咨询)